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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二、 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和奖励先进。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6、党建理论的研究、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
7、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8、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三、 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经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4、基金会月度财务报表需根据当月党建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列支,发票等原始凭证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并列入年度《审计报告》审计事项,同时年报填报时如实向主管单位报告党建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党支部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