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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内设机构工作制度
    日期:2024/5/15 15:05:14

    第一章  

    第一条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内设机构为:秘书处、项目运营部、财务部和行政部。

     

    第二章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第二条 秘书处主要职责

    (一)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理事会闭会期间,在理事会决议原则框架范围内代行理事会职权,确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又难以及时召开理事会会议的,召开主任会议先行决策,再于理事会认可;

    (三)组织实施公益中心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四)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五)拟订公益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六)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八)负责本公益中心的印章、证照的管理工作。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项目运营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的开发、立项申报,组织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报告项目执行结果,落实项目的日常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二)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结算,检查、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积极配合组织项目验收和终结审计工作;

    (三)深化发展已有项目,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目标的有效实现;

    (四)参与制订公益中心的发展规划;

    (五)负责公益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播平台的日常运营;负责本公益中心信息披露工作;

    (六)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

    (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

    (三)参与公益中心业务活动计划的审核,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四)合法、安全、有效地管理资产;

    (五)负责公益中心的各项税务工作;

    (六)负责公益中心财务情况年度审计及协助行政部填报年检工作报告工作;

    (七)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行政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本公益中心日常工作,准确传达会领导对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传递各部门的工作反映,发挥枢纽作用;

    (二)负责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记录和整理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与落实;

    (三)协助会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本公益中心公文处理工作。起草本公益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等重要文件,审核各部门以本公益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

    (五)负责本公益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六)负责本公益中心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协助会领导制定并落实薪酬绩效考核制度;办理工作人员聘用、离职、退休及工作调动等手续;负责组织本公益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外部、内部培训;

    (七)负责本公益中心考勤统计、来访接待、车辆调度管理、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由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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